首届:南乡情“畅尔杯”摄影大赛
首届:南乡情“畅尔杯”摄影大赛
大源镇位于缙云县城东部,亚热带季风温润着这一方水土,林木葱翠,空气清新,环境宜人。为更好地宣传大源镇独有的自然人文景观,展现大源镇幸福和谐、生态文明的乡村风貌,大力提升大源镇革命老区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决定于2014年10月1日起,举办南乡情“畅尔杯”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摄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
承办:缙云县青年摄影家协会,浙江畅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丽水摄影》杂志、中国仙都摄影俱乐部
作品内容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根据南乡情“畅尔杯”摄影大赛的特定内容,不限拍摄时间,鼓励如下拍摄题材:
大源镇境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以及其他反映大源镇乡土文化、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民俗活动等相关题材。
二、作品分类:
1.纪录类:选送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和单幅、组照(4-8张)均可,谢绝电脑合成照片。
2.艺术类:凡以大源镇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等为题材,不违背现实,进行后期艺术加工处理。以个人化的思想、语言手法表达摄影者不同的艺术情趣、思想情怀、写实叙事、唯美表达、创意构思等,参赛作品不退稿,不收参展费。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纸质照片,10英寸(25.4×20.3mm),组照用透明胶连接。入选获奖作品必须提交原始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E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不少于2兆)逾期不交者将作为自动放弃。
2、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公益性活动中(包括出版、展览、研究、电子出版物、网站、影视片公益广告等)使用本赛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3、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及版权等相关法律事宜均由作者自负。
4、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协定。
四、截稿日期
2015年10月1日。
五、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缙云县图书馆。收件人:吴伟亚收,电话:15990466662(616662)。交片时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作品评选
1、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承办方邀请相关资深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 3000元;
三等奖6名,各奖人民币 10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八、作品展览
大赛结束后,请作者将获奖入选作品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76142702@qq.com,所有获奖作品和部分优秀作品将制作进行巡回展出。
2014年10月1日
(责任编辑:中国摄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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