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摄影大赛征稿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总体部署,结合“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的爱国卫生方针,为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体现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吸引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文化宣传氛围,掀起创卫宣传高潮,特组织举办本次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丽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支持媒体:处州晚报、《丽水摄影》杂志、丽水摄影网
二、参赛规则
1、征稿主题为“全民创卫、美丽丽水”,作品要反映丽水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环境整治、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时代精神风貌,体现健康和谐、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2、投稿者不限性别、年龄、地区、职业。大赛设专业组欢迎专业摄影人士参与)和业余组(业余摄影爱好者、广大市民均可参加);
3、作品须在2013年4月1日以后在丽水市区(莲都区、开发区)范围内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不限。作品后期ps处理应保持适度,仅限于影调处理和瑕疵修复。谢绝采用大幅度增减移动像素等数码合成手段改变照片环境特征的作品参赛。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一旦发现违反参赛规定的,将有可能被取消获奖资格。
4、作者可统一发送到邮箱370155977@qq.com
注明组别、标题或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组照不得超过6幅,放在同一文件夹。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图数据文件,用于画册或展览制作。入选作者须将作品数字格式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主办方有权对获奖、入选作品在相关宣传中使用(包括画册、展览、电视专题、广告宣传、网站使用等),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6、投稿者应保证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权益纠纷的,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7、本次活动投稿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止。
8、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活动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三、评选办法
1、由主办、承办单位组成活动组委会,并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于征稿截止后一个月内对作品进行集中评比。
2、奖项设置
一、专业组(要求专业相机拍摄,原始影像JPG文件在5M以上)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计5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计40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1000元 计5000元
入选奖50名 奖金200元 计10000元
二、业余组(手机、普通数码相机拍摄均可,但原始影像JPG文件在2M以上)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元计1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500元计10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300元 计1500元
入选奖30名 奖金100元 计3000元
(责任编辑:中国摄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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